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及省委八屆五次會議精神,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規劃及項目環評、排污許可等制度銜接聯動,進一步發揮制度合力、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錨定生態環境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世界領先目標,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研究制定了《海南省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九項措施:
一是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出建立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的動態實時共享共用機制、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動態更新機制,拓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使用廣度和深度。
二是提升規劃環評宏觀預防效力。要求規劃環評應聚焦現有環境問題,提出可操作的優化調整的建議,強化在規劃階段的預防作用。
三是優化建設項目環評管理。簡化符合條件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及登記表備案,推行同一區域同類項目“打捆”審批,健全建設項目總量指標保障機制,加強審批信息共享。
四是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同步審批,簡化排污許可變更手續,實施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監管,按規定開展涉企檢查。
五是全面推動產業園區內各項制度銜接互動。優化省級以下產業園區規劃環評更新機制,精簡重點行業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內容,簡化污染物排放種類和排放量未超過原環評或排污許可證的中試項目環評。
六是提供精準高效服務。全面服務重大項目,實行專人跟進、綠色通道等幫扶措施,要求產業園區每三年編制環境質量狀況評估報告,共享園區環境基礎數據。
七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簡化環評類別、“打捆”審批類別的環評文件開展質量復核,加強各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八是整頓規范第三方服務市場。建立我省的環評編制單位及編制工程師的信用管理機制,幫助建設單位選取優質第三方服務機構,高質量完成各項環評文件編制工作。
九是落實環境管理要求。要求各市縣政府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省生態環境廳將定期評估各市縣及產業園區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確保不因改革發生環境質量降低情況。
- 省政府辦公廳文件
- ·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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