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提升預測預報預警能力”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理順我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機制,規范發布程序,統一發布出口,更好適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機制新變化,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的出臺,進一步理順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機制,明確了發布程序,統一了發布出口,解決了面向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預警信息多且雜,部分信息容易造成認識混亂等問題,推動實現全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一個口子”出。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五章24條,分別為總則、發布權限與審批、預警信息的發布與傳播、預警響應與動員、附則。具體是:
第一章 總則。主要包括制定依據、適用范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定義、級別劃分標準及內容要求等。本章嚴格對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上位法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進一步規范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定義及發布內容等,更加符合實際需要。
第二章 發布權限與審批。本章根據2018年以來機構改革實際調整了相關工作職責,將原省應急辦相關職責調整為省應急管理廳承擔,明確由省災害監測預警中心和市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承擔具體工作職責,并進一步優化了審批流程,推動實現全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高效審批、歸口發布。
第三章 預警信息的發布與傳播。本章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策略的制定和備案工作,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海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建設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有關部門、社會有關組織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傳播義務和責任。同時,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級別調整、解除進行了明確規范,做到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閉環管理。
第四章 預警響應與動員。本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要求,進一步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收到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后,需采取防范應對工作和響應措施,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基層單位動員組織群眾及時避災避險、自救互救的職責。
第五章 附則。本章對部分不履行法定職責的相關情形和責任,對違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規定行為進行約束,加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要求的有效銜接。
三、主要特點
(一)進一步明確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歸口發布。《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均歸口到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對外發布,統一了出口和路徑。
(二)進一步規范發布流程,實現信息發布閉環管理。《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標準和審批制度,預警管理部門和單位應當制定本行業部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標準和審批流程,向社會發布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實行“誰制作、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同時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級別調整、解除進行了明確規范,以更好實現預警發布閉環管理。
(三)進一步強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傳播職責和義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有關部門,基層組織,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團體傳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義務和責任,不斷擴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傳播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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