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我省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創新“承諾+執法”信用執法應用場景,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瓊山分局引導經營主體和群眾加強自我約束、自我管理,2024年至今,行政處罰金額同比減少1603.42萬元,對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復議的數量降低75%,深受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的好評。
窺一斑而見全豹,推動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對加快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9月,省委、省政府決定將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調整設到省司法廳后,該廳緊緊圍繞制度建設、執法規范、人員管理、綜合保障等四個重點,著力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堅持以完善體制機制為重點,省司法廳先后推動出臺1部地方性法規、18項重要制度,在全國率先實現全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執法辦案程序、執法文書格式、執法資格考試、執法裝備配備、執法服裝標識等“六個統一”,初步構建起“1+18”法規制度體系,為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提供了法制支撐。
為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省司法廳梳理分析案件,起草案件辦理指南,推動相關工作從個案經驗導向向類案規范轉型、從粗放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迭代;組織開展規范提升行動,以執法隊伍管理到位、制度機制完善到位、業務培訓開展到位、“三項制度”落實到位、執法協作銜接到位為重點,制定印發行動方案,提出13條具體舉措。同時,實行定期調度,督促各市縣抓實隊伍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培訓、日常執法監督等方面工作,進一步夯實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基礎,不斷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2025年前三季度,市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一審行政訴訟敗訴率3.89%,創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最好水平。
與此同時,省司法廳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大力推行包容審慎執法,推動發布重點領域的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四張清單”;指導各市縣向社會公開承諾,凡屬涉嫌行政違法問題線索“逢件必收、有案必立”,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指導各市縣創新優化執法方式,推廣“執法+服務”“執法+承諾”“執法+矛盾化解”等工作模式,對各類經營主體努力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為優化海南自貿港營商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
針對普遍存在的業務主管部門與綜合執法部門監管執法銜接不暢、問題線索處置質效不高等問題,省司法廳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綜合行政執法質效的若干措施》,并推動重點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出臺監管執法協作細則,健全完善日常監管與綜合執法銜接的具體標準、程序和反饋機制;會同省營商環境建設廳制定出臺《海南省監管執法線索在線移送規則(試行)》,實現全流程管理、全過程可控,以數字化手段強化監管執法協作。同時,對違法行為高發多發、危害較大的領域,先后協助多部門開展潛水市場專項整治等專項活動10余次,形成了監管執法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省司法廳還緊貼改革實踐和執法實務需求,將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形成的制度機制,逐步融入全省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平臺,以數字化方式規范執法流程、增強執法透明度,目前已初步實現全流程網上執法辦案。同時,依托省“審管法信”一體聯動機制,將相關執法數據全部共享至省行政審批、“互聯網+監管”和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實現“非接觸執法”“智能辦案”,進一步提升了執法的精細化、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動加強了系統集成、流程再造和業務協同。
“我省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將持續深化跨領域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聚焦行業監管、綜合執法整體協同,突出制度集成創新,推動監管執法服務一體化,在更大范圍和更深層次實現優化協同高效,構建權責統一、權威高效、與自貿港建設相適應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撰文/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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