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孫慧 實習生 吳琦)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裝配式建筑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將從2026年1月1日起優化調整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并推動新質生產力賦能裝配式建筑,加快構建契合海南熱帶島嶼地域特色的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體系,有效引領建筑業向綠色化、工業化、智能化轉型。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省新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不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一是項目地上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二是項目配套設施單體(垃圾房、配電房等)地上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其地上總面積不大于項目地上總建筑面積10%的;三是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業建筑單體、配套設施。
我省住建等相關監管部門將完善裝配率計算規則。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質量安全,結合我省抗震設防烈度,實施分類管理,構建差異化裝配率指標體系。擴大裝配式裝修應用范圍,提高需要頻繁更換的裝修、水暖管線等裝配式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優化主體結構、圍護墻及內隔墻、裝修等方面的分值權重設置。
據悉,相關監管部門將依托“海南省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質量可追溯系統”,強化裝配式建筑項目建造過程信息化監管,實現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生產、安裝施工、監督的信息化管理,提升生產質效及監管實效。生產和施工單位需及時將購銷合同、產品合格證、交接單、專項施工方案、驗收資料等信息上傳至該系統,與施工現場監管平臺數據互通互享,形成閉環監管機制,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筑信息化監管水平。
此外,我省鼓勵裝配式建筑項目采用BIM正向設計,構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實現對項目的能耗、碳排放等指標的實時監測和優化等,鼓勵施工企業應用智能機器人、自動化設備和智能檢測系統,提升構建安裝精度、施工效率和質量;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研發抗鹽霧腐蝕、耐高溫高濕、強抗風抗震的高強度建材及適配的連接節點技術與密封工藝,多方面推動新質生產力賦能裝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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