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操)近日,海南省民政廳等21部門聯合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從建立監測摸排機制、提供精準關愛服務、完善政策制度措施3個方面提出12項措施。
《方案》提出,到2026年,流動兒童信息臺賬更加精準,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有效,基層基礎更加堅實牢固,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到2035年,流動兒童相關政策制度更加優化,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均等優質,流動兒童身心健康發展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方案》明確,各市縣要認真組織開展流動兒童監測摸排工作。對監測摸排發現存在家庭生活困難、自身殘疾、監護缺失、流浪乞討、心理和行為異常、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流動兒童,要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臺賬,按照護苗行動有關要求,明確包保幫扶責任人,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檔案,定期走訪探視,切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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