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季節性老年人公寓如何加強安全管理?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開征求意見
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孫慧)11月13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海南省進一步加強季節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所稱的季節性老年人公寓(以下簡稱老年人公寓),是指企業或個人(以下統稱經營主體)在同一建筑物內,為老年人提供季節性長期集中居住等生活服務,且房間數達到5間以上或者房屋居住人數達到10人以上的房屋。
《征求意見稿》提出,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所轄區域內老年人公寓日常安全管理,屬地公安部門實行老年人公寓的建檔管理并進行信息共享。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以賓館酒店形式經營的老年人公寓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開業前消防檢查、特種行業許可等手續。對使用自建房以旅租、民宿形式經營的老年人公寓,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在場所開業后10日內上門“聯合查一次”,對不符合要求的場所應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應責令停止營業,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復營業。
根據《征求意見稿》,由屬地住建部門牽頭,聯合政法、公安、市場、民政、旅文、衛健、消防救援等行業管理部門,在每年11月至次年1月間,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綜合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實施清單管理并結合實際定期向社會進行公示,形成隱患問題“檢查、通報、跟蹤、整改、銷號”閉環管理。對限期整改的,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時限,并根據隱患清單實施針對性巡查檢查。
《征求意見稿》還對經營場所進行相關規定,并對經營主體進行引導規范。有關意見建議可于11月19日前通過郵件形式反饋該廳。聯系電話:0898-65336022、0898-65338732,電子郵箱:hnzjtza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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