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817365-1/2024-25273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發文機關: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成文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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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 - 文 號:瓊府辦〔2024〕41號發布日期: 2024-11-12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
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
瓊府辦〔2024〕4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省政府決定于2025年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掌握2020年人口普查以來全省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客觀反映全省人口發展狀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人口高質量發展,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調查對象和范圍
調查對象為我省抽中調查小區的全部人口,抽取約2300個調查小區、約23萬人。
三、調查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調查標準時點為2025年11月1日零時。
四、組織實施
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各市縣、各部門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調查的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市縣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調查工作。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不作為省級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市縣調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聘用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及時支付聘用人員勞動報酬,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經費保障
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六、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調查。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有關規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數據。全流程加強對調查對象個人信息的保護,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或出售調查對象個人信息。
(二)確保數據質量。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調查方案,規范調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調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充分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和社會大數據,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提升調查數據采集處理效能,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傳引導。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調查項目,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職責及組成人員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
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職責及組成人員
為加強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成立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
一、主要職責
負責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調查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成人員
組 長: 楊 雷 省統計局局長
副組長: 陳小華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甄志剛 省公安廳副廳長
杜建偉 省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
成 員: 程春滿 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一級巡視員
蘇啟雅 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副廳長
朱安明 省財政廳副廳長
馮漢芬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邢孔政 省教育廳副廳長
李清麗 省民政廳副廳長
黎梁東 省民委副主任
林詩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卓 玲 省統計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辦公室主任由省統計局副局長卓玲兼任。協調機制辦公室承擔協調機制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議方案,督促落實協調機制議定事項,加強與市縣和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承擔協調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南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因工作和職務變動不再擔任的,由繼任者接替,所在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函告協調機制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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