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子儀)近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生態大隊)制定施行《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說理式執法文書制作的指導意見》,全面推行“說理式”執法文書,使一份處罰決定書既是處理決定,又是“普法宣傳”。
行政處罰決定書旨在讓當事人明白自己什么行為違法了,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哪條哪款,會承擔什么法律責任。據介紹,制作說理式執法文書做到講“清、透、明、通”,把道理說透,把法理講清,以情感人,讓其心服口服,提升環境執法的公信力和親和力,提高執法對象的滿意度,同時還起到了“普法宣傳”的效果。
生態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理式”執法需要制作一份說透法理、說明情理,讓當事人看得懂的處罰決定書,說理式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制作直接反映出調查取證的質量,也能倒逼執法。因此,要求執法人員全程說理式執法,對事實認定、證據分析、執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權行使說明得更充分。執法人員從發現案源開始就收集證據,確保辦案過程規范有序,處罰決定書說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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