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新辦法優化緊缺人才個稅優惠政策
聚焦享惠條件和風險防控兩大關鍵環節優化完善
海南日報海口8月19日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培琳 通訊員 王林)8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對2022年發布的舊辦法進行優化和完善。新辦法共十三條,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當天省新聞辦召開新聞通氣會,詳細解讀新辦法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
個人所得稅15%優惠政策是海南自貿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來,海南結合實際推動實施并優化完善這一核心政策,并與其他優惠政策形成合力,吸引“人流”“物流”“資金流”向海南集聚。一方面,該政策有效吸引了一批企業和人才來瓊發展布局;另一方面,有力促進了海南產業結構優化,從全省重點發展行業看,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為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海南鼓勵發展的高端化、綠色化產業持續賦能。
相較于舊辦法,新辦法聚焦享惠條件和風險防控兩大關鍵環節展開優化完善,一方面嚴格貫徹中央相關規定,堅決防控空殼公司套享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明確企業實質性運營要求和風險防控措施,體現我省嚴格管理、引導產業集聚的政策導向;另一方面從我省市場規模小、企業從業人員需經常離島展業的實際出發,明確規定將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計入在海南自貿港居住天數,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助力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
從調整內容來看,新辦法的優化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優化“累計居住滿183天”核算方法。新辦法將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納入居住天數統計范疇,同時明確“在海南自貿港實際居住不得少于90天”。此次優化沒有改變在海南自貿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基本要求,不是放松享惠條件、簡單地從183天降低到90天,而是在設置實際居瓊90天最低要求的基礎上,將合理的離島天數納入183天的統計范疇,并對享惠人及其所在的企業或單位規定了一系列風險防控要求。上述調整主要是考慮我省受制于島嶼經濟的局限性,大多數企業無法僅依賴島內市場經營生存,需要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謀求發展;今年全島封關運作以后,外向型經濟將進一步拓展,島內企業及高端緊缺人才更加需要經常走出去。
二是優化特定行業覆蓋范圍。為精準服務海南重點產業發展,新辦法將舊辦法中“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這一享受優惠的特定行業范圍,優化為“航空航天、航運、海洋油氣勘探”。此舉旨在支持海南航天產業的發展需求,進一步強化政策對重點產業的人才支撐作用,助力相關產業在海南加速集聚發展。
三是強化風險防控與全流程監管。為防范政策風險,新辦法明確要求享受優惠政策的人才所屬企業、單位必須在海南實質性運營,且業務發展與享惠情況相匹配。同時,建立全流程監管機制,高端緊缺人才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情況應在所屬企業或單位進行個人申報和公示,稅務、人社、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通過重點抽查等方式,確保政策紅利真正惠及符合條件的對象。
據介紹,此次新辦法的發布,是海南自貿港動態優化政策體系的重要舉措。通過進一步優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享惠條件,既為封關運作前的政策環境完善打下基礎,也為吸引更多高端緊缺人才扎根海南、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下一步,省財政廳將于近期會同省內相關單位印發新辦法的配套文件,細化享惠具體操作規程;同時,加大政策宣傳,做好納稅輔導,支持符合條件的個人享受優惠政策,充分釋放政策紅利。
- 相關文件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