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八所11月12日電(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曉夢 通訊員 楊曉菲)11月12日,海南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督察東方市情況反饋會召開,該督察組向東方市反饋督察情況,并移交典型案例責任追究問題情況表。
今年8月,2024年我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進駐工作啟動。本批次共派出2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進駐東方市、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開展督察進駐工作。
東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本次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11月11日,督察組交辦的68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63件,正在整改5件,其中責令整改15家,刑事立案1宗,處罰1宗。
反饋會上,督察組客觀肯定了東方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和成效,并指出東方市存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仍不夠深入、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仍有差距、部分問題整改整治不到位、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仍待解決。
根據督察反饋要求,東方市委、市政府要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夯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扎實推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到位,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
督察組強調,東方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反饋后的4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進展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東方市委、市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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