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辦公場所、質量檢驗能力、加工設備、倉儲設施、經營品種等說明材料,說明材料應包括辦公場所的位置和面積、設施設備儀器型號及功能、品種權授權書等,固定資產或設備設施應提供資產詳實說明,屬于租賃的應提供租賃合同和資金兌付憑據;
(三)種子生產、加工儲藏、檢驗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
(四)以告知承諾制辦理的,還應當提交書面承諾書。
申請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或者在海南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材料,農作物種子、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分別由省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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