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版權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主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運行維護: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 瓊ICP備05000041號-1 政府網站標識碼:4600000001 瓊公網安備 46010802000004號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