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采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按全國省級集中采購平臺現執行掛網價格中的最低價申報(要求提供至少一個外省掛網價作為佐證材料,指在省平臺掛網信息界面,完整顯示掛網省份平臺名稱、企業名稱、醫用耗材名稱、產品注冊證號、規格、型號、掛網價格以及掛網狀態等信息,所有證明截圖需加蓋企業公章掃描上傳)
帶量采購產品: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直接以中選價格申報掛網,不得議價。非中選產品掛網價格按照對應采購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創新產品:通過特別、優先、應急審查審批程序的創新產品可無須提供外省掛網價格直接申報,申報價格不高于其他省份最低價,兼顧創新激勵與價格合理性。
首次掛網產品:需提交價格構成說明、創新性和經濟性說明,若價格高于現有掛網價或難以確定同品種已掛網產品的,需經專家論證,避免價格盲目申報。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