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是指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是指按照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定義的中國居民。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對中國居民的定義是:1.在中國境內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國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在境內的留學生、就醫人員、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外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除外;2.中國短期出國人員(在境外居留時間不滿1年)、在境外留學人員、就醫人員及中國駐外使館領館工作人員及其家屬;3.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法人(含外商投資企業及外資金融機構)及境外法人的駐華機構(不含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外國駐華使館領館);4.中國國家機關(含中國駐外使館領館)、團體、部隊。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