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政府根據轉業軍官德才條件和在軍隊的職務等級、貢獻、專長安排工作和職務。
擔任師級領導職務或擔任團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轉業軍官,一般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接收師、團級職務轉業軍官人數較多,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安排相應的非領導職務。
其他擔任師、團級職務或擔任營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轉業軍官,參照上述規定,合理安排。
國家鼓勵轉業軍官到艱苦地區和基層單位工作。對自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應當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德才優秀的可以提職安排。
在西藏或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連續工作滿5年的轉業軍官,應當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對正職領導干部安排正職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同級副職。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