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官,按照規定參加安置地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退役時,醫療保險關系按照規定轉移至安置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服役期間個人賬戶資金按照規定轉入本人新的賬戶。
退役后因個人身心狀況、家庭實際困難等原因無法就業的,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安置地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向當地醫療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所需經費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解決;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按照規定繳納。
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官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照公務員醫療補助標準,享受相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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