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伴隨經濟體制的深入改革,伴隨國家勞動人事、社會保障等制度的改革和軍隊編制體制調整等改革,特別是由于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上的作用不斷增強,政府調控空間逐步縮小,指令性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數量過大,安置任務越來越難以完成,退役士兵安置難困擾著政府工作,損害退役士兵利益,影響部隊建設。
為解決這個難題,從中央到地方一直進行著不懈探索,對安置政策調整做了一些嘗試:圍繞適應市場就業機制,實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包底安置”;圍繞拓寬安置渠道,采取安排工作和自謀職業相結合;圍繞解決就業難,出臺扶持優惠政策等。但這些都是在原有法律法規框架內的改良,無法從根本上緩解安置矛盾。原有安置政策難以為繼,推進改革勢在必行。
2004年6月,遵照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的指示,由民政部、總參謀部牽頭,中央國家機關和軍隊共18個部門組成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協調小組,展開了安置改革研究論證工作。
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多種方式相結合、城鄉一體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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