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曉惠 實習生 勞蘭婷)近日,海南省旅游協會印發《海南旅游企業旅游投訴處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從制度建設、責任落實、能力提升、輿情防控四大維度提出明確要求,為旅游企業提供全流程操作規范,進一步筑牢游客與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保障防線。
據了解,《指南》的制定,旨在解決旅游投訴處理中存在的響應不及時、流程不規范、處置不到位等問題。其適用范圍覆蓋全省旅行社、景區、住宿、交通、餐飲、購物等各類旅游經營主體,涵蓋直接投訴、12345熱線移交及“海南放心游”平臺轉辦等全類型投訴案件的管理。
在投訴處理核心環節,《指南》明確了“合法合規、快速響應、先行賠付、閉環管理”四大原則,并制定了精細化操作標準。受理階段要求企業保障多渠道投訴暢通,對現場、電話、線上、信函等投訴渠道的工單需3分鐘內響應登記,符合條件的投訴須當場或最遲24小時內受理;調查處置階段則規定現場投訴即時調查,非現場投訴2小時內啟動核查,簡單投訴12小時內完成調查,復雜投訴24小時內形成報告,調解工作需在48小時內完成。
針對游客關切的賠付問題,《指南》專門規范了先行賠付銜接流程。對符合條件的投訴,企業需配合“海南放心游”平臺完成預處置,先行賠付后按責任認定結果補足資金池;若認定非企業責任,需做好解釋說明避免矛盾激化。同時明確旅游企業對自身履約及安全保障責任承擔舉證義務,24小時內須提交相關證據。
《指南》特別強調企業主體責任,要求落實首問負責制,法定代表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投訴處理負總責。規模以上企業需設立專門投訴處理部門,一線員工獲合理處置權限,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在能力建設方面,企業需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確保投訴處理人員熟練掌握法規政策、平臺操作及產品知識,提升溝通協調與應急處置能力。
《指南》要求企業樹立“以游客為中心”理念,推行暖心服務與柔性處置,對群體利益、敏感訴求等投訴實行重點跟蹤。已發生的涉旅輿情需按規定及時上報,主動配合處置以降低不良影響。后續管理中,企業需建立投訴檔案雙重管理制度,保管期不少于3年,并通過滿意度回訪、數據復盤形成“投訴—分析—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環。
海南省旅游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協會將通過專項檢查、典型案例庫建設等方式推動《指南》落地,對投訴處理成效顯著的企業予以表揚,對不規范企業進行約談整改,共同營造優質有序的海南旅游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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