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夢瑤)近日,省藥監局印發《海南省藥品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從輕行政處罰清單和減輕行政處罰清單》(以下簡稱“三張清單”),進一步規范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執法行為,推進實施寬嚴相濟、包容審慎監管。“三張清單”自2025年2月1日起實施。
“三張清單”共37項,明確對我省藥品監管領域部分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的具體情形,細化了適用條件、法律依據等內容,為執法人員提供了清晰的執法指引。
“三張清單”強調,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過罰相當的原則,通過行政建議、行政提示、批評教育、行政告誡、行政約談、責令限期改正等配套行政監管措施,督促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自律意識,積極改正違法行為,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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