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實施細則支持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
今年在海南辦這些大型會議有獎勵
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霞)近日,海南省商務廳印發(fā)《海南省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根據(jù)《實施細則》,海南支持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符合條件的專業(yè)會議可獲獎勵。
在支持范圍方面,《實施細則》明確,支持符合這些條件的專業(yè)會議:由企業(yè)(機構)自籌資金市場化在瓊舉辦,且參會人數(shù)不低于2000人;聚焦經(jīng)濟、科技、教育、社科等領域開展的專業(yè)會議,不包括聯(lián)誼、聯(lián)歡、團建、旅游等社交旅游類會議以及訂貨、招商、懇談等商務洽談類會議;島外參會代表不低于50%。由財政資金支持舉辦的會議不予獎勵。
在獎勵標準方面,符合支持條件的,以事后獎勵方式,按照參會代表住宿酒店間/夜數(shù)對申報單位予以支持。單次參會人數(shù)2000人至4000人,每間/夜獎勵100元。單次參會人數(shù)超過4000人,每間/夜獎勵200元。在5月至9月舉辦的,按上述標準上浮20%獎勵。每個會議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參會代表接待酒店住宿總支出的70%。接待酒店住宿總支出按照會議主辦或承辦單位與參會代表住宿酒店簽訂的接待服務合同、住房安排明細表、住宿發(fā)票等支付憑證計算。
申報單位為舉辦會議的主辦單位,其具備的條件為:合法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項目申報和舉辦期間,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市場監(jiān)管領域經(jīng)營異常名錄。
符合條件的會議,登錄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xiàn)服務系統(tǒng)(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進行申報。一是備案申報。會議舉辦前15個工作日,進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xiàn)服務系統(tǒng),注冊登錄后進行項目備案申報。二是資金申報。通過備案的會議舉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登錄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xiàn)服務系統(tǒng)進行項目資金申報。
《實施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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