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辦法
入庫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
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邱江華)為加強海南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省科技廳于近日印發《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辦法》,旨在將已具備一定基礎但還達不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企業經評審后入庫進行快速培育,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作用,服務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
根據該辦法,入庫企業須滿足“在海南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且從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等條件。
省科技廳將在當年財政資金預算額度內,根據入庫企業研發投入和企業規模,對入庫企業按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25%、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予以補助。補助資金用于企業技術攻關、新產品研發和標準研制等研發活動。培育庫的管理遵循“免申即享、政府引導、公平公正、動態管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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