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涉稅專業服務規定》解讀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自由貿易港涉稅專業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5年9月30日通過,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是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現代服務業的重要法規,也是全國首個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為的地方性法規。
一、《規定》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一)制定《規定》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完善中介服務機構法規制度體系決策部署的重要措施。2024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要完善中介服務機構法規制度體系,促進中介服務機構誠實守信、依法履責。涉稅專業服務是中介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規定》是完善自貿港中介服務機構法規制度體系的必要環節,也是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推進依法治稅進程的重要保障。
(二)制定《規定》是推動海南自貿港特殊稅收制度落地實施的有力支撐?!逗D献杂少Q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強法治、分階段的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稅收制度。自貿港封關后實行特殊稅收制度,要求涉稅專業服務與時俱進?!兑幎ā芬幏渡娑悓I服務機構和人員及其涉稅專業服務行為,推動特殊稅收制度落地實施,協助稅收主管部門實現對稅收收入的“應收盡收”,更好服務企業和個人“應享盡享”自貿港稅收優惠,有利于促進貿易和投資流動自由便利,營造自貿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三)制定《規定》是提升稅收管理服務效能的客觀需要。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部署“規范中介機構代理行為”工作;海南在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實踐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經驗,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予以系統固化?!兑幎ā访鞔_多項措施,鼓勵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開展自貿港特色涉稅服務,提升涉稅事項辦理便利水平。同時,明確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為,加強監督管理,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整體提升稅收管理服務效能。
二、《規定》的主要內容及特點
《規定》以促進與海南自貿港建設相適應的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為目標,在國家涉稅專業服務管理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創新自貿港特色涉稅服務、涉稅服務信賴制度,完善境外機構及人才引進制度,豐富稅務機關服務支持措施,從服務內容、業務規則、行為規范、服務與監管等方面作出規范。《規定》條款共23條,主要內容和亮點如下:
(一)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的基本框架制度。借鑒資產評估法、注冊會計師法、律師法等法律規定,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業各項基本要素。一是明確服務范圍。規定在自貿港接受委托,利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就涉稅事項向委托人提供服務的,適用本法規。還明確了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包括稅務師事務所,提供涉稅專業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專業或者代理報關企業等機構。二是明確服務內容。規定涉稅專業服務包括納稅申報代辦、一般稅務咨詢等七類服務事項,其中專業稅務顧問、稅務合規計劃、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為特定涉稅專業服務。三是明確服務主體權利義務。創新規定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享有查詢權、涉稅資料獲取權等權利,同時明確其應當履行誠實守信、確保所出具文書真實合法、回避、保密等義務。四是明確禁止性行為。結合自貿港實際,規定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提供服務,不得有公開歪曲解讀國家和自貿港稅收政策,擾亂正常稅收秩序等違法行為。
(二)對接國際通行規則,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一是創新自貿港特色涉稅服務。明確開展跨境人員涉稅服務、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涉稅服務等特色服務。二是擴大行業對外開放。明確境外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境外人員按照國家和自貿港規定,參與自貿港涉稅專業服務。三是強化行業協會國際化職責。鼓勵行業協會搭建國際化、數字化平臺,推動涉稅專業服務銜接國際規則,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三)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強化對涉稅專業服務行業的服務措施。一是創新涉稅專業服務信任制度。借鑒日本稅理士、韓國稅務士等經驗,規定稅務機關對于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出具的業務報告、專業意見、辦稅表單等涉稅報告和文書,予以必要的誠信認可與專業信賴。二是建立完善三方溝通機制。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完善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及其行業協會、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定期聽取意見建議,分析解決問題,反饋信息。三是提供便利化服務。規定稅務機關對信用等級較高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依托信息化平臺提供批量納稅申報、信息報送等便利化服務,對信用等級較高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以及信用積分較高的涉稅服務人員實行專區、專窗、專人服務。
(四)多方合力,加強涉稅專業服務行為監管。一是明確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規定稅務師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發揮稅務師等專業人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二是明確稅務機關監管。規定稅務機關建立健全以實名制為基礎的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管理與風險管理機制,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涉稅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聯動監管。三是明確海關監管。規定海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提供關稅及海關代征稅收相關服務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實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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