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分鐘
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外貿同船運輸境內船舶
加注保稅油和本地生產燃料油政策:
對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稅油;對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產燃料油,實行出口退稅政策。海南省本地燃料油生產企業憑燃料油出口貨物報關單等有關材料,向稅務部門申報出口退(免)稅。上述保稅油和適用出口退稅政策的本地生產燃料油統稱為“不含稅油”。本條規定的境內船舶加注的本航次所需不含稅油,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是指獲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船舶營業運輸證》(經營范圍均含“國內水路貨物班輪運輸”),并向海關備案,同時承載內貿和外貿集裝箱貨物的船舶。本航次,是指從裝載外貿貨物的始發港至洋浦以及從洋浦裝載外貿貨物至目的港的航次。其中,始發港為首個裝載至洋浦中轉的外貿貨物的境內港;目的港為最終卸載自洋浦中轉的外貿貨物的境內港。
(整理/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曹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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