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辦法(2025年修訂)》的公告
公告〔2025〕204號
根據經國務院批準的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調整事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2020年第79號公告發布,以下簡稱《監管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監管辦法》文本及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海關總署對《監管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進行了修改。
二、增加“進入離島免稅商店銷售的適用退(免)增值稅、消費稅政策的國內商品按照本辦法監管”的條款。
修訂后的《監管辦法》文本詳見附件。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執行,海關總署2020年第79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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