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海口11月15日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月光)11月13日至14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聯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多部門力量在海口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亂象專項整治。以“查處+宣講”相結合的方式,整治與教育雙向發力,兩天開展5個波次集中整治行動,共設置執法點位499個,累計出動警力7221人,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7969起,開展教育15896起。
11月14日7時許,陳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濱涯路海墾路交叉口時,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經查,陳某所持駕駛證并不具備駕駛摩托車的資格。處罰結果:因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陳某被處罰款2100元,駕駛證記18分。
11月14日10時許,在紅城湖路與興丹路交叉口,林某祺因駕駛摩托車違反禁令標志被執勤交警發現并當場攔下。處罰結果:林某祺被處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
此次專項整治,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實時指揮調度,指揮支援警力聯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多部門力量,以“多警聯動、協同共治”模式整合執法資源,增強基層執勤執法效能,在海口市主次干道、商圈路口、學校周邊以及17處“馬路學堂”等重點區域共設置100余個執勤點位。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有關負責人說,本次整治行動旨在進一步強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從源頭預防和減少涉摩電道路交通事故,規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駕乘人員安全意識,全力維護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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