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范平昕)海南省殘聯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近日正式簽署《意外傷害保險項目服務協議書》,自5月1日起,為海南省0—17歲參與康復訓練但尚未辦理殘疾人證的殘疾兒童提供綜合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填補了我省0—17歲未持證在訓殘疾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空白。
此次保險方案分為三個層級,針對不同民事行為能力殘疾兒童提供差異化保障。第一、第二層級:涵蓋意外身故、傷殘、醫療費用及住院津貼責任,最高保額達5萬元(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意外傷殘),并包含28種重大疾病保障,單次住院補充醫療費用最高賠付1200元。第三層級:新增補充住院醫療保險金及猝死責任,累計賠付限額15萬元,猝死保額為2.5萬元/人。
協議還要求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提供高效理賠服務,采用“不記名投保”形式,簡化流程、簡化證明材料等。
省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省殘聯將全程監督保險服務執行情況,不斷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風險防范需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殘疾人各項工作,積極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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