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8月28日訊 (記者周曉夢)海南日報記者28日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臨高縣、白沙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獲2018年中央財政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漁業資源保護)補助資金,分別為285.5萬元、208.6萬元、312.9萬元,共計807萬元。資金支持對象主要是農民、牧民、漁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承擔項目任務的單位和個人。
據了解,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是中央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用于農業資源養護、生態保護及利益補償等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主要用于耕地質量提升、草原禁牧補助與草畜平衡獎勵、草原生態修復治理、漁業資源保護等支出方向。
補助資金由財政部會同農業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標明確、分配辦法科學、支出方向協調、績效結果導向”的原則分配、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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