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817365-1/2021-01467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發文機關: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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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脫鉤和取消指定中介機構服務的決定 - 文 號:瓊府〔2015〕39 號發布日期: 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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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效 性: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級行政審批
中介機構脫鉤和取消指定中介機構服務的決定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1號)要求,為切斷有行政審批權的政府職能部門與中介機構的利益關聯,省政府決定:27個中介機構與省級主管部門脫鉤, 5個中介機構與省級主管部門過渡性脫鉤,8個中介機構與主管部門保留掛鉤關系,除公益性服務外不再開展與主管部門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取消10個省級主管部門的35項中介服務指定,對15項中介服務事項增加授權委托機構,消除壟斷,擴大市場競爭。
各單位要按照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統一思想,認真開展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清理,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脫鉤工作。其中,事業單位中介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工作由省編辦擬定脫鉤方案并組織實施,企業中介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工作由主管部門擬定脫鉤方案;5個事業單位中介機構過渡性脫鉤由主管部門明確過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報省政府;取消中介機構服務指定工作由各主管部門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增加授權委托機構、消除壟斷工作由相關主管部門擬定方案于2015年6月底前報省政府,年底前要取得成效。
附件:1.海南省省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脫鉤目錄
2.海南省省級取消行政審批指定中介機構服務目錄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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