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實施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
破解水上旅游
管理不規范難題
本報訊 (記者 李艷玫)10月26日,《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據悉,這是全國首部專門規范水上旅游項目的規范性文件。
《辦法》的實施,將為三亞興起的各類水上旅游項目提供治理依據,界定水上旅游項目的涵蓋范圍、經營條件、促進措施、備案程序、經營規范、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
近年來,三亞水上旅游發展迅速,種類繁多,各類旅游船舶和水上旅游新業態項目廣泛分布在三亞灣、亞龍灣、后海等海域,給三亞市水上旅游交通安全、濱海環境安全、旅游企業經營管理和旅游治理帶來新的監管問題。
為破解三亞水上旅游管理不規范的難題,三亞在全省率先出臺了“四個一”(即一個管理辦法、一個規劃、一個監管平臺、一套行業規范)監管體系,探索構建海上旅游業態發展與監管制度體系。其中,一個管理辦法指《三亞市水上旅游項目促進和管理辦法》,一個規劃指《三亞市海域使用詳細規劃》,一個監管平臺指智慧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一套行業規范包括《三亞市潛水旅游服務規范》《三亞市沖浪旅游服務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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