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教育局發布須知
4類學生可申請轉學
海南日報海口9月23日訊(記者 計思佳)近日,海口市教育局發布學生轉學入讀本市學校須知,4類學生可申請轉學,受理轉學申請時間為寒、暑假期間。學校辦理轉學手續時間為在寒、暑假結束前一周至開學后一周。
根據須知,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申請轉學的,可向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分別按照《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執行。現役軍人子女轉學歸口由海口警備區受理,在每年寒、暑假期間(通常分別在一月份和七月份)接受申請。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市屬中小學校的,通過海口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受理。各區教育局按規定安排專人負責本區高層次人才子女轉學工作。
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優先接收按照政策予以教育優待的各類型人員子女。非因家庭住址在本市內跨區或跨鎮遷移或非因身體、心理等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受理已在本市城區中小學校就讀學生申請轉入同區公辦學校。
須知指出,學籍管理“籍隨人走,人籍一致”。轉學不能改變年級。畢業年級原則上不準轉學,但在畢業年級轉回戶籍地就讀以便參加戶籍地小學或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學生,學籍主管部門可酌情予以辦理。
高中轉學手續原則上應在新學期開學前辦完,學期中間一般不辦理轉學。高一第一學期及高三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準轉學。但對于高三畢業年級回戶籍地就讀以便參加高考的學生,學籍主管部門可酌情予以辦理轉學。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中外合作課程班以及其他國際課程班學生轉到本校普通班。
根據規定,海口市、區教育局在官網上公布轉學工作要求、流程、學位供給情況、所需材料、各單位轉學聯系電話等信息,每學期結束前,公布所轄學校各年級富余學位供給情況,方便家長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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