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三亞2月27日電 (記者李艷玫)2月26日下午,三亞召開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中共三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制定法治保障“十二條措施”,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十二條措施”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不同環節,明確責任,制定了詳細具體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全力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強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公共法律服務;開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法治宣傳教育專項行動等。
《意見》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支持旅游企業發展等系列政策措施,依法妥善解決企業面臨的復工復產問題,重點解決企業融資難、貸款難、用工難等問題,依法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相關企業認真做好經營場所消殺等工作,依法保證符合防控條件的人員返崗返工。
《意見》提出,要全方位做好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依法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開通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快速法律服務綠色通道;擴展線上法律服務渠道,組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公益法律服務志愿者服務團,為政府、企業和個人提供“不打烊”法律服務;各法律服務機構優先為涉疫情相關事務辦理業務,依法為防疫重點企業減免相關事項的服務費用。
《意見》強調,要針對該市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中較為突出的勞動用工、農產品產銷、旅游糾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開展法治宣傳,增強人民群眾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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