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務局推出涉稅事項“承諾制”容缺辦理
海口人暫時缺點資料也能辦稅
本報海口11月22日訊(記者王培琳通訊員胡若蘭)海南日報記者11月22日從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獲悉,該局自11月19日起在全省率先推行涉稅事項“承諾制”容缺辦理,容缺辦理主要涉及信息報告、發票辦理等7大類203小類業務事項。此舉可進一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實到位,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提高納稅人滿意度。
涉稅事項“承諾制”容缺辦理,是為了切實減少納稅人、繳費人事前準備資料次數,解決納稅人、繳費人因涉稅資料不齊全需“多次跑”的問題。納稅人、繳費人可以自主選擇“承諾容缺,先稅后事”的方式實現涉稅事項一次性順利受理。
“承諾制”容缺辦理服務主要面向海口市轄區內登記狀態為“正常”的納稅人、繳費人,以及辦理身份信息報告等業務的自然人(以下簡稱為“納稅人”)推行,業務辦理主要涉及信息報告、發票辦理、納稅申報、優惠辦理、證明辦理、社保及非稅收入申報、稅務注銷7大類203小類業務事項。
值得一提的是,容缺辦理涉稅事項并非免于報送資料。納稅人辦理《清單》中所列的涉稅事項時,主要涉稅資料齊全,不影響系統錄入的次要資料欠缺時才可以選擇容缺辦理。當場未能提供的資料需在規定時限內補正。為便于納稅人享受容缺服務,海口市稅務局按辦理時限和業務風險程度將業務事項劃分為即時辦結事項和限時辦結事項,實行不同的容缺標準。
此外,為規范“承諾制”容缺辦理服務流程,避免影響涉稅事項的后續管理,海口市稅務局將對未按承諾補充資料的納稅人予以失信懲戒。一是將其申請容缺辦理的業務事項撤銷受理,恢復至受理前狀態。二是將失信納稅人計入失信名單,在失信年度內不得再次享受容缺服務。三是稅務機關在評定失信納稅人年度納稅信用等級時,按“未按規定提供其他涉稅資料的(按次計算)”予以扣分(一次3分)。
相關稿件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