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過“政保貸”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最高額度1000萬元 最長可貸款2年
本報海口8月28日訊 (記者計思佳)海南日報記者8月27日從海口市政府獲悉,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兩個確保”百日大行動,海口市政府日前印發《海口市政府扶持小微企業助保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支持符合海口重點支持的中小微企業發展,助力海口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海口市政府扶持小微企業助保金”由“企業助保金”和“政府風險補償金”組成,用于合作銀行對企業發放政府扶持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以下簡稱“政保貸”)的增信和風險補償。“企業助保金”是基于“自愿繳費,有償使用,共擔風險,共同受益”的原則,由小微企業池中的企業按其在合作銀行獲得“政保貸”額度的規定比例(2%-5%)承諾于借款前自愿繳納的資金。
根據《辦法》,單個小微企業“政保貸”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含),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企業按其在合作銀行獲得“政保貸”貸款額度2%至5%的比例一次性繳納“企業助保金”。合作銀行對企業綜合信用實行“5星級”信用評級制度,星級越高,“企業助保金”繳納比例越低。
“政保貸”業務合作期4年為限。合作期內,“政保貸”業務最高代償金額以“助保金”專戶余額為限。“助保金”的代償責任至合作銀行“政保貸”貸款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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