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發展促進條例》近日施行
破解堵點統籌施策 構建自貿港特色人才制度體系
海南日報海口6月12日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黎鵬)6月12日,記者從“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三十九場)上了解到,《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深入總結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發展中的堵點難點問題,全面借鑒國際國內人才工作先進經驗,著力構建具有海南自由貿易港特色的人才制度體系。
2018年4月13日以來,海南省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全力推進“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堅持人才引育用并重,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動人才發展事業不斷邁上新臺階。當前,海南正舉全省之力決戰封關運作“一號工程”、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加強人才立法工作十分有必要。
據介紹,《條例》共6章、41條。在制定《條例》過程中,各相關部門注重體現中央精神、海南特色,堅持開門立法,強調“小快靈”“短條例”,減少原則性內容表述,增加細化、具化條款。
在強化人才引進培養“雙輪”驅動方面,《條例》明確實施“四方之才”匯聚計劃和“南海”人才開發計劃,圍繞重點產業和重要領域吸引、培育和集聚各類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搭建各類招才引智平臺,破除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檔案管理等制約,精準靈活引進各類人才。
在突出人才對外開放和合作方面,《條例》堅持匯聚全球智慧資源的目標導向,圍繞增強引才措施吸引力、提高人才領域開放水平,專章規定關于國際人才的相關制度設計。例如,明確引進境外教育資源培養高水平的國際化人才,規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境外獨立辦學學校中全職工作的境外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參加海南自貿港職稱評審、高層次人才認定、人才工程項目及人才獎項評選等。
在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方面,《條例》強化系統觀念,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事業發展,全方位全鏈條構筑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競爭優勢。例如,對統籌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打造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融匯示范區等提出要求,規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應當建立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機制、完善產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
在注重人才使用激勵機制創新方面,《條例》立足人才以用為本,以人才“授權松綁”改革為重點健全人才使用激勵機制,激發人才干事創業熱情。例如,規定健全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擴大和落實用人單位用人自主權,并要求用人單位落實各項人才政策,建立健全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人才選拔使用制度。
在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方面,《條例》聚焦提高人才服務保障水平,積極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良好社會環境。例如,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人才綜合服務保障體系,實行人才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明確人才工程項目的評選、目標管理和績效評估、跟蹤考核、動態調整、退出機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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