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
一大批舉措將在海南等地先行先試
本報訊(記者 羅霞)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在海南等28個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在試點工作中,海南將推進系列改革、開放和創新舉措。
《總體方案》提出,通過全面深化試點,服務貿易深層次改革全面推進,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市場活力更加凸顯;高水平開放有序推進,服務業國際化發展步伐加快,開放競爭更加充分;全方位創新更加深化,產業深度融合、集群發展,市場主體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高質量發展步伐加快,試點地區先發優勢更加突出,全國發展布局更加優化,有力促進對外貿易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做出貢獻。試點任務涉及全面探索完善管理體制、全面探索擴大對外開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全面探索創新發展模式、全面探索健全促進體系、全面探索優化政策體系、全面探索完善監管模式、全面探索健全統計體系等方面。
為確保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全面縱深推進,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圍繞試點任務,研究提出122項具體改革、開放和創新舉措,在試點地區先行先試,為試點提供政策保障。其中,大部分具體舉措面向所有試點地區,一些舉措僅在列明的部分試點地區先行探索,以鼓勵錯位探索、重點突破、多元發展。122項舉措包括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在符合條件的試點地區,支持與境外機構合作開發跨境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支持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與港澳專業服務資質互認試點等。
根據《總體方案》,一大批舉措將在海南等地先行先試,其中一些舉措僅在海南先行探索。
僅由海南負責推進的舉措包括“在符合條件的試點地區,探索取消拍賣許可,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制”“在海南省內(非跨省)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可不進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在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在商務部網站向被特許人進行信息披露”“在符合條件的試點地區,研究在技術進出口經營活動中依法不再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擴大技術進出口經營者資格范圍,激發各類技術進出口市場主體活力”“在符合條件的試點地區,推動允許外國機構獨立舉辦冠名‘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以外的涉外經濟技術展;外國機構獨立舉辦或合作主辦的上述涉外經濟技術展行政許可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實施并開展有效監管”“進一步完善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政策,探索支持境外患者入境診療的簽證、支付、商業醫療保險結算等便利化政策,鼓勵醫療新技術、新裝備、新藥品、新服務的研發,結合發展中醫康養,面向國際市場打造健康城”。
版權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
主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運行維護:海南省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
瓊ICP備05000041號-1 政府網站標識碼:4600000001 瓊公網安備 46010802000004號
移動版|電腦版
版權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
主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運行維護: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
瓊ICP備05000041號-1政府網站標識碼:4600000001
瓊公網安備 460108020000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