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那大4月29日電(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心怡)儋州市首部程序性法規《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這是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從4月29日舉行的《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自2023年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儋州市已出臺兩部地方性法規。即將施行的《條例》是儋州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規,同時也是首部程序性法規。《條例》系統規定了地方性法規案的起草、提案、審議、報批、公布、解釋、修改及廢止等程序。
《條例》明確,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規應當體現人民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拓寬人民參與立法渠道保障公眾有序參與。同時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均有權向儋州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立法建議。明確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條例》的施行將有效暢通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地方立法活動的渠道,進一步增強立法工作的規范性,為儋州落實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關要求奠定良好基礎。
- 相關文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