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309 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等三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2年11月7日七屆省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馮 飛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條例實施細則》等三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規章:
一、《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2008年6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號頒布 根據2012年1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 2014年1月22日六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2月1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
二、《海南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規定》(1994年12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9號發布 根據1997年10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海南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8年2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海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辦法〉等9件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0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38件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2年1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海南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規定〉等3件規章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三、《海南省建設工程消防管理規定》(2013年7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6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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