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省委宣傳部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省委宣傳(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省委宣傳部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海南省委宣傳部是省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有關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并組織實施全省宣傳工作的政策、發展規劃與計劃。
(二)負責指導和協調省社會科學聯合會、社會科學諸學會和社科研究部門,指導全省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全省各新聞出版單位的工作,對海南日報社、海南廣播電視總臺、海南出版社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四)負責從宏觀上指導全省精神產品的生產;聯系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代管省文聯和省作家協會,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五)負責全省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全省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六)負責網絡新聞管理,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的監管。
(七)負責全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監管省屬經營性國有文化資產等職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今日海南》雜志社
2.海南省新聞工作者協會辦公室
3.海南省互聯網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表
(此部分內容即為部門預算公開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見表1)
省委宣傳部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27,723.22萬元。其中,收入總計27,723.22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17,736.2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收入10,000.00萬元;支出總計27,775.4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702.64萬元、外交支出25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1,448.5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1.8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0,00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9.56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二、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見表2)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省委宣傳部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736.2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027.71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調整,增加人員工資、保險等基本支出449.71萬元、項目預算支出增加1,578.0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702.64萬元,占32.15%;外交(類)支出25萬元,占0.1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1,448.53萬元,占64.5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1.88萬元,占1.5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1萬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199.56萬元,占1.1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1,754.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98.14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整增加人員工資。
2. 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1,207.05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綜合事務、信息系統運行及維護、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等方面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事業運行(宣傳):2017年預算數為2,269.0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7.14萬元,主要是《今日海南》雜志社財政供養人員比2016年減少1人。
4. 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471.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63萬元,主要是增加一次性項目全省道德模范表彰、全省文明單位表彰、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費用。
5. 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25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主要用于博鰲年會支出。
6.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7年預算數11,448.53萬元,比上年增加1,000.00萬元,原因是文化事業建設專項資金預算比2016年預算增加1,000.00萬元。主要包括省電影公司轉企安置費128.53萬元、文化事業建設專項資金8,500.00萬元、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620.00萬元、文化產業專項資金股權投資項目1,000.00萬元、文明生態村創建建設資金1,200.00萬元。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預算數安排281.88萬元,比上年減少10.09萬元,原因是退休人員移交省社保局,同時增加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和事業單位職業年金預算,主要用于離休人員工資、在職人員社保繳費、遺屬生活補助。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2017年預算安排78.61萬元,比上年增加 35.52萬元,主要原因是隨著工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增高。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9.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預算數為199.5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3.28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基數增加,住房公積金隨著增加。
三、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見表3)
省委宣傳部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2,523.9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134.3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公用經費389.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國內差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四、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見表4)
海南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39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48萬元,與上年持平。根據中央、省外事辦及本部門安排的2017年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組7次,預計出國(境)16人次。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1、隨省委、省政府領導出訪;2、參加加拿大建國150周年慶典文化交流活動; 3、參加中央及相關單位組織的境外培訓、友好交流活動;4、參加省政府組織的境外經貿交流和招商推介活動;5、海上絲綢之路采訪活動。6、組織參加在香港舉辦的第15屆世界海南鄉團聯誼會。7、參加“海南文化俄烏行”活動。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0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1.47%。下降原因包括:厲行節約。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委宣傳部本級及下屬單位共有車輛7輛,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數為零。
公務接待費48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9%。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厲行節約、減少接待任務、降低接待標準。結合2017年部門工作安排,預計2017年國內接待批次75次,接待360人。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接待中央部門及外省業務單位赴本省進行調研、檢查活動,接待中央新聞媒體推介宣傳海南,接待外國媒體、華文媒體海南行采訪等費用。
五、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見表5)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0,00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是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類)支出10,000.00萬元,占年度部門總預算的36%。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預算數10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是根據文化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用于扶持文化產業項目支出。
六、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見表6)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省委宣傳部(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單位自有資金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志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收支總預算27,736.22萬元。
七、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見表7)
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收入預算27,736.22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8,436.22萬元,占30.41%;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00萬元,占36%;專項收入9,300.00萬元,占33.59%。
八、關于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見表8)
省委宣傳部(部門)2017年支出預算27,736.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94萬元,占9.1%;項目支出25,212.28萬元,占90.9%。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省委宣傳(部門)本級、今日海南雜志社、省互聯網管理中心、省省新聞工作者協會辦公室等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389.6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省委宣傳部(部門)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8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3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委宣傳部(部門)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4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3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省委宣傳部(部門)9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2,660.75萬元、政府性基金10,000.0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省委宣傳部本級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履行宣傳職能管理事務的項目支出項。
十五、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用于本部下屬單位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省歌、民歌改制過渡期補助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指用于記者管理、網絡管理事務等職能方面的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十、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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