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
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主要職能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二)依法向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依法對本縣的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等職務犯罪案件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四)按照案件管轄范圍對本縣刑事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批準和決定逮捕權以及公訴權,并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對本縣偵查機關的刑事立案活動和刑事偵查活動是否合法依法進行法律監督;對本縣審判機關的刑事審判活動依法進行法律監督。
(六)對本縣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看守所的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本縣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是否合理進行法律監督。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訴、檢舉,辦理本院的刑事賠償事項。
(八)承辦本縣縣委和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院預算單位只有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本級,無下屬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部門預算表
(詳情見附件: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705.1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1705.17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15.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86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9.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7萬元。
二、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05.1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22.25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社會保障經費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1415.5萬元,占83.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86萬元,占5.7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9.74萬元,占5.26%;住房保障支出102.07萬元,占5.9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檢察(款)2017年預算安排1415.5萬元,比上年增加118.78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安排97.86萬元,比上年增加31.71萬元,主要主要是工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增加。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7年預算安排22.08萬元,比上年增加4.03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整,社會保險費用增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7年預算安排67.66萬元,比上年增加67.66萬元,主要是2017年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加公務員醫療補助項目,公務員醫療補助相應增加。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 2017年預算安排102.07萬元,比上年增加0.07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整,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相應調增。
三、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1329.1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34.0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195.1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國內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四、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8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根據2017年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組1次,出國(境)1人。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目的地為美國,人數為1人,天數為10天,主要任務為赴美國接受開展刑事速裁及認罪從寬處理制度研究培訓。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53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公務接待費9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五、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當年無預算。
六、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收支總預算1705.17萬元。
七、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收入預算1705.17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1705.17萬元,占100%。
八、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支出預算1705.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17萬元,占77.95%;項目支出376萬元,占22.05%。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95.15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6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1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77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公共安全(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指人民檢察院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檢察事務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預算公開表
附件: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預算公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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