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省社科聯”)是全額預算撥款的正廳級參公管理的群團機關。省社科聯的主要職能是:作為海南省委省政府聯系、團結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聯合、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和社科學術團體開展學術研究活動,為省委、省政府的科學決策服務,為海南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努力加強具有海南特色的學科建設;努力發揮宣傳普及作用,幫助廣大干部群眾增強理論素養、提高理論水平。
省社科聯的具體任務:審批、管理全省性社會科學研究團體;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活動;提出課題研究方案,組織申報并實施管理;制訂社會科學研究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科學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開展社科咨詢服務活動;負責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及社科先進學會的評獎工作,表彰先進社科工作者;編輯出版社會科學理論刊物和情況簡報;溝通與省內外、國內外社科界的聯絡,組織學術交流;組織重大課題的研究。社會科學院是海南省一級的研究單位,與省社科聯合署辦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無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部門預算表
此部分詳見“2017年海南省省本級部門預算表(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第三部分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財政撥款總預算1322.65萬元,其中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22.65萬元;支出包括科學技術支出1233.5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7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9.29萬元。
二、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22.6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76.74萬元,主要是調減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支出(項)。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類)1233.57萬元,占總預算的93.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7.7萬元,占總預算的2.8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12.09萬元,占總預算的0.91%;住房保障支出(類)39.29萬元,占總預算的2.9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科學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行政支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389.47萬元,及比上年預算數減少83.24萬元,上年行政運行352.71萬元,但今年將該款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支出(項)并入行政運行,上年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支出(項)預算數為120萬元,所以該項實際為減少83.24萬元。
2.社會科學支出(類)社會科學(款)社會科學研究(項)75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69.7萬元,主要是上年社會科學支出(類)科目下設社會科學(款)及科學技術普及(款),今年將兩款合并,減少的是科學技術普及(款)經費和社會科學(款)經費。
3.社會科學支出(類)社會科學(款)其他社會科學支出(項)89.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7.5萬元,主要用于OA辦公系統開發費、干部檔案電子化管理,搬遷辦公場所維修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7.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4.55萬元,主要用于本年新增退休經費。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2.0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8萬元,主要用于新進人員該項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8.2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1萬元,主要是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減少。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34萬元,主要是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減少。
三、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478.5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93.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
公用經費84.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國內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四、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用6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根據我會安排的2017年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組2次,出國(境)4人次。主要任務為合作開展“一帶一路”及其相關課題研究。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18萬元),較上年預算增長35.34%。主要原因包括公務車維修(護)費用增加。
公務接待費6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57%。主要原因包括控制公務接待經費。國內公務接待批次估計為15次,共計46人。
五、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支出包括: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收支總預算1322.65萬元。
七、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收入預算1322.65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1316.65萬元,占收入總預算的99.546%;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6萬元,占收入總預算的0.454%。
八、關于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7年支出預算1322.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8.5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36.18%;項目支出844.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63.82%。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機關運行經費預算389.47萬元(具體詳見第四部分名詞解釋第二十三條)。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1萬元。其中,綜合事務用計算機2臺,預算金額為7000元/臺,共計14000元;社會科學規劃課題與成果管理用一臺計算機5000元,一臺打印機5000元;社會科學普及與咨詢用一臺計算機,6000元,一臺碎紙機1000元;社會組織管理建設用一臺電腦5000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本級共有車輛2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1輛,機要通信應急車1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3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508.5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并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是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本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社會科學(款)社會科學研究(項):指用于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會科學研究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務(類)社會科學(款)其他社會科學支出(項):指用于社會科學研究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用于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用于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等。
二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十三、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預算(終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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