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 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中國民主建國會主要是由經濟界人士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格局的參政黨之一。我單位是中國民主建國會的地方組織。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民建中央和省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
決議,并定期報告工作。
參與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的研討工作;對
社會重大、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和意見。
3.履行民主監督職能,幫助執政黨搞好勤政、廉政建設。
4.抓好本會的思想、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弘揚本會的
優良傳統,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鼓勵會員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促進和諧社會實踐中建功立業。
5.發揮本會優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服務活動,為推
進海南的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服務。
6.承辦省委、省政府和民建中央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單位為預算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內設機構3個:辦公
室、組織處、宣傳調研處(加掛參政議政與社會服務處牌子)。我單位現有人員編制10人,在職人員10人,退休人員5人。
第二部分 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單位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80.52萬元。其中,收入總計280.52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280.52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總計280.52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8.49萬元、教育支出10.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38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二、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80.5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12萬元,主要是工資福利支出今年比上年增加23.0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今年比上年增加2.2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今年比上年減少42.21萬元,項目支出今年比上年增加1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28.49萬元,占81.45%;教育(類)支出10.8萬元,占3.8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萬元,占7.8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38萬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14.85萬元,占5.2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185.2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3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逐年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31.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7民建海南省委換屆工作會議專項經費18萬元。
三、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185.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1.7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公用經費73.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費等。
四、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6.03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5.1萬元,與上年預算下降46%。下降的主要原因為出國需求較往年有所下降。今年本單位計劃有1名工作人員隨省臺盟組織的赴臺灣考察學習,費用1.7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3.1萬元),較上年預算增長75%。增長的主要原因今年民建基層組織及會省委換屆工作進行全省性考察調研等公務用車運行費會相應增加。
公務接待費11.7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本單位今年計劃接待25批次,300人左右。
五、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經費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教育支出、進修和培訓、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和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本單位2017年收支總預算280.52萬元。
七、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7年收入預算280.5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經費撥款收入280.52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專項收入0萬元,占0%。
八、關于中國民主建國會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7年支出預算280.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2萬元,占80.75%;項目支出54萬元,占19.25%。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27.57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為機
要通信應急用車。本單位無價值100萬元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單位有1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5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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