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中國民主同盟是由文教界中上層知識分子為主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致力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祖國和平統一事業的政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格局的參政黨之一。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是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會的地方組織。主要職責是: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履行參政黨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職責。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整體素質,積極參與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的研討工作。對社會重大、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和意見。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學習實踐活動,充分發揮民盟自身優勢,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服務活動,為海南綠色崛起,建設美麗海南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沒有下設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45.01萬元。其中,收入總計445.0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445.01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總計445.0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63.83萬元、教育支出4.4萬元、社會保險及就業支出42.41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15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二、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45.0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4.96萬元,主要是社會保險及就業支出方面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63.83萬元,占82%;外交(類)支出0萬元,占0%;教育(類)支出4.4萬元,占1%;科學技術(類)支出0萬元,占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298.2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22萬元,主要是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48.7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8.46萬元,主要是機關工作人員經費支出增加。
三、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374.9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76.2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
公用經費98.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
四、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8.83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3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根據盟省委工作安排的2017年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組1次,出國(境)2人。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1.省臺聯團組:目的地為臺灣,人數為2人,天數為7天,主要任務為與當地社團交流與宣傳;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33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公務接待費2.5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五、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類)支出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0萬元;節能環保(類)支出0萬元;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科學技術支出(類)核電站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運輸(項)2017年預算數為0萬元。
2. 科學技術支出(類)核電站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離堆貯存(項)2017年預算數為0萬元。
六、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型收費收入、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支出、國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中國民主同盟海省委員會2017年收支總預算445.01萬元。
七、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收入預算445.0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經費撥款收入430.01萬元,占96.6%;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15萬元,占3.4%。
八、關于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2017年支出預算445.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4.99萬元,占84.3%;項目支出70.02萬元,占15.7%。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62.66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本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本級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中國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員會5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70.02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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