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中國南海研究院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中國南海研究院概況
一、 主要職能
開展南海問題研究,促進社會發展,圍繞南海諸方面開展研究,國內外學術交流,南海問題的外交和法理斗爭,人員培訓。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無納入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門預算表
(此部分內容即為部門預算公開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63.28萬元。其中,收入總計1263.28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1263.28萬元。支出總計1263.28萬元,包括外交支出239.16萬元、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967.8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1.90萬元,事業單位醫療支出5.83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8.59萬元。
二、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63.2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67萬元,主要是今年起成立中國東南亞南海研究中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外交支出(類)事業運行(外交)支出239.16萬元,占19%;外交支出(類)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967.80萬元,占76.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1.90萬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支出18.59萬元,占1.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事業單位醫療支出5.83萬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對外合作與交流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239.1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6.88萬元,主要是成立中國東南亞南海研究中心.
2. 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967.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28.8萬元,主要是成立中國東南亞南海研究中心。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31.9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3.82萬元,主要是在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所致。
4.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 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18.5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78萬元,主要是在編人員扣繳住房公積金所致。
5.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5.8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72萬元,主要是在編人員保險增加所致。
三、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295.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10.5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
公用經費84.9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管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四、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55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2.55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公務接待費為0.00元。因公出國經費0.00元。
五、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中國南海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外交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支總預算1263.28萬元。
七、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收入預算1263.28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1263.28萬元,占100%。
八、關于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南海研究院2017年支出預算1263.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8萬元,占23%;項目支出967.8萬元,占77%。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中國南海研究院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263.28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中國南海研究院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0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09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國南海研究院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中國南海研究院2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967.8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對外合作與交流支出(項):指中國南海研究院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項):指用于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中國南海研究院預算公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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