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擬定并組織實施全省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劃。
(二)負責歸口統籌和協調全省外事、僑務、港澳和維護海洋權益工作。
(三)負責全省臨時因公出國(境)審批或審核工作和辦理有關護照、簽證等其他領事業務。
(四)負責全省國際交流事務,承辦邀請和接待外國官方代表團及重要外賓、華僑華人和港澳地區重要人士來訪事宜;承辦省級領導對外交往事務。
(五)負責統籌協調在本省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年會等重大國際活動并組織策劃本省相關活動,指導協調省內單位和人員參與國際活動。
(六)負責本省對外締結友好關系的協調、報批工作;指導全省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七)聯系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我駐外使
領館和其他駐外機構,負責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負責外國駐本省領事機構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處理涉及邊界、海洋和境內的涉外案件。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省邊界事務和邊境地區、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導并參與邊防會談工作,提出涉外安全工作建議,牽頭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瓊活動管理工作。
(十)負責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統一對外表態口徑,發布本省重要外事僑務活動信息,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外國和港澳特別行政區駐本省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協調外國和港澳媒體記者來瓊采訪活動。
(十二)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及港澳同胞在瓊眷屬和華僑華人在瓊合法權益維護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僑、涉港澳同胞及其眷屬信訪、投訴案件,負責對華僑捐贈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和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服務工作,指導推動涉僑、涉港澳地區經濟、科技、宣傳、文化交流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臺工作。
(十四)負責全省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和在瓊外國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和引進外國專家項目計劃的申報、組織實施工作。
(十五)負責海南印支難民接待安置和管理工作;協調、指
導省僑務工會工作。
(十六)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七)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指導市縣外事、僑務、港澳僑務、引進外國智力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本級)
2.海南省印支接待安置難民辦公室
3.海南省省出國事務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附件1)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附件2)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3)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附件4)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附件5)
六、部門收支總表 (附件6)
七、部門收入總表 (附件7)
八、部門支出總表 (附件8)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
算5843.1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支出總計5843.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1.41萬元、外交支出4743.25萬元、教育支出154.96萬元、社會保障和社會支出225.33萬元、醫療衛生與生育計劃支出39.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9.03萬元。
二、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
算當年撥款5843.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15.59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51.41萬元,占9.43%;外交(類)支出4743.25萬元,占81.17%;教育(類)支出154.96萬元,占2.65%;社會保障和社會(類)支出225.33萬元,占3.85%;醫療衛生與生育計劃(類)支出39.11萬元,占0.67%;住房保障(類)支出129.03萬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 (款)引進人才費用 (項)2017年預算數為6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50萬元,主要是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調整導致經費減少。
2.一般公共服務(類) 港澳臺僑事務(款) 華僑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81.4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0萬元,主要是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調整導致經費增加。
3. 一般公共服務(類) 港澳臺僑事務(款) 其他港澳臺僑事務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41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90萬元,主要是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今年新增第十五屆世界海南鄉團聯誼會項目經費。
4. 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外交)(項)2017年預算數為122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96.32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人員增加及調整工資所產生的經費增加。
5. 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外交)(項)2017年預算數為58.7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71.64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調整導致經費減少。
6. 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652.7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48.25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調整導致經費減少。
7. 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款)國際交流活動(項)2017年預算數為240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398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博鰲亞洲論壇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調整導致經費增加。
8.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款)對外宣傳(項)2017年預算數為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0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新增外宣品制作項目。
9.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款)其他外交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351.26萬元,與上年度持平。
10.教育支出(類)進修與培訓(款)培訓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154.9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72.92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調整導致經費增加。
1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30.4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92.28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退休人員于2016年9月移交省社保局,因此2017年無退休人員工資預算。
1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194.9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94.92萬元,主要是2016年養老保險從8月份開始繳納,2017年為全年繳納。
1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7年預算數為34.4萬元,與上年度基本持平。
1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7年預算數為4.7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58萬元,主要是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社保基礎調增以及增加人員產生經費。
15.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124.06萬元,與上年度基本持平。
16.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017年預算數為4.97萬元,與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
支出1756.1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83.2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372.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 咨詢費、手續費、水費、 電費、 郵電費、 物業管理費、 國內差旅費、 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 工會經費、 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其他交通費用、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四、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三公”經費不公開。
五、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
六、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均為經費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社會支出、醫療衛生與生育計劃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總預算為5843.1萬元。
七、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收入預算5843.1萬元,全部為經費撥款收入,占預算收入的100%。
八、關于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2017年支出預算5843.1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12萬元,占30.05%;項目支出4086.97萬元,占69.95%。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本級、海南省安置接待印支難民辦公室、海南省出國事務服務中心等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281.24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4.97萬元,全部為辦公設備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4輛(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收回3輛車輛,但未進行資產處置),其中,領導干部用車1輛,機要應急用車3輛,其他用車6輛。
(四) 2017年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9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2926.97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 (款)引進人才費用 (項)主要用于外國智力引進項目經費。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 港澳臺僑事務(款) 華僑事務(項)主要用于開展華僑事務項目經費。
十五、一般公共服務(類) 港澳臺僑事務(款) 其他港澳臺僑事務支出(項)主要用于開展其他港澳臺僑事務支出項目經費。
十六、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外交)(項)主要用于本級單位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外交)(項)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 外交支出(類)外交管理事務(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項)主要用于開展其他外交管理事務支出項目經費。
十九、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款)國際交流活動(項)主要用于開展國際交流活動項目經費。
二十、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款)對外宣傳(項)主要用于開展對外宣傳項目經費。
二十一、外交支出(類)對外合作與交流(款)其他外交支出(項)主要用于開展其他外交支出項目經費。
二十二、教育支出(類)進修與培訓(款)培訓支出(項)主要用于開展培訓項目經費。
二十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五、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部門)預算(最新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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