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共青團海南省委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共青團海南省委概況
主要職能
(一)共青團海南省委職責
1.行使團中央和省委賦予的領導全省共青團工作、領導省青聯、學聯和少先隊工作的職權;對全省性青少年社團組織進行指導和管理。
2.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進全省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指導并組織實施全省青少年的思想理論教育、宣傳文化活動,培養、選拔、推薦、表彰優秀青少年;指導全省志愿者工作的開展。
3.參與全省性青少年法律、法規的制訂和實施;負責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黨和政府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事務。
4.調查青年思想動態和青年工作狀況,研究青少年運動、青少年工作理論和思想教育問題,提出相應對策,開展各種活動。
5.協助政府教育部門做好大、中、小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
6.組織團員青年在全省經濟建設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團中央部署的以青少年為主體的各項任務。
7.負責全省青年統戰工作和省內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負責全省團的組織建設;協助黨組織管理、選拔和培訓團的干部;指導全省共青團組織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青年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9.負責團省委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籌措青少年事業發展經費,承擔全省“希望工程”的有關工作。
10.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團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共青團海南省委內設機構
共青團海南省委機關共設“八部一室”和機關黨委,“八部一室”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工農青年部、學校部、聯絡部、權益部、少年部和省青年志愿服務指導中心。共青團海南省委下設三個下屬單位,分別是海南省希望工程管理辦公室、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現代青年雜志社有限公司。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共青團海南省委部門本級
海南省希望工程管理辦公室(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部門預算表
2017年3月7日《海南省財政廳批復2017年省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瓊財預[2017]233號)文件下發我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瓊財預[2017]243號)《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6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瓊府辦[2012]10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為做好我委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信息面向社會公開工作,現將我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部門收支總表、部門支出總表、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預算表進行公開(見附件),同時配發關于2017年部門預算的說明,供大家了解和執行預算開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如大家對公示的信息有不明之處,可以致電團省委辦公室財務室咨詢。
聯系電話:王昉 65332657
附件: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共青團海南省委
二○一7年三月十七日
第三部分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910.41萬元。其中,收入總計2910.4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2910.41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總計2910.4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727.1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3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9.93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二、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910.41萬元,與上年預算數基本持平,主要是由于基本工作變化不大。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727.10萬元,占93.7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38萬元,占3.2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00萬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69.93萬元,占2.4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6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74.27萬元,主要是預算項目分類方式調整。
2.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2172.8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50.65萬元,主要是預算項目分類方式調整。
3.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款)事業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33.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8.39萬元,主要是用于團省委下屬事業單位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93.3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79.02萬元,主要原因是編制2016年預算時,全省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具體方案還未確定,根據省財廳要求暫不編制公務員養老保險支出預算,2017年此項預算正常編報。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7年預算數為17.7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3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社保基數調整及工資標準變動,醫療保險支出相應增加。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7年預算數為2.2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萬元,主要原因是事業編人員減少導致醫療保險支出相應減少。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65.2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6.2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導致住房公積金支出相應減少。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017年預算數為4.7萬元,與上年預算數基本持平。
三、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892.0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97.2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
公用經費194.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等。
四、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4.7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4.95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根據海南省外辦安排的2017年我委出國(境)計劃,擬安排因公出國團組11批13人次,因公赴港澳團組1批4人次。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自組團組(省青聯、青企協考察團組)和參加團中央雙跨團組;目的地分別為臺灣、港澳地區、俄羅斯、韓國、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等,天數為7天;主要任務是服務配合黨政外交統戰大局,加強兩地青年交流與合作,增進兩地青年的感情和友誼,促進兩地青年聯系的常態化發展。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7.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7.09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公車改革和不再需要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接待費2.74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工作、國外、省外單位組織交流考察、基層干部到單位處理公務食宿開支。
五、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六、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共青團海南省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型收費收入、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收支總預算2910.41萬元。
七、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收入預算2910.4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經費撥款收入2860.41萬元,占98.28%;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50萬元,占1.72%。
八、關于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共青團海南省委2017年支出預算2910.4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2.09萬元,占30.65%;項目支出2018.32萬元,占69.35%。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共青團海南省委本級、海南省希望工程管理辦公室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94.86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共青團海南省委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1.1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1.1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青團海南省委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1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3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共青團海南省委3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968.7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預算公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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