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谑行阌^人民法院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谑行阌^人民法院概況
一、 主要職能
?、逡婪▽徟蟹梢幎ㄓ苫鶎尤嗣穹ㄔ汗茌牭男淌?、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嬉婪▽徟杏缮霞壏ㄔ褐付ü茌牭男淌?、民事、行政、執行等案件。
?、缫婪▽徟幸勒諏徟斜O督程序提起的各類再審案件,受理對其中確有錯誤的提起再審。
?、鑸绦薪洷驹阂粚彽囊呀洶l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和法院執行的案件。
?、閷ο嚓P法律、法規、規章等草案提出意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負責對司法工作中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和研究。
?、陮Ρ驹旱姆ü俸推渌ぷ魅藛T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業務培訓;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
?、胍勒找幎▍f同區編委、組織人事部門管理本院的機構、人員編制工作和干部考核、培養、使用工作。
㈧負責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好本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
?、碓趯徟泄ぷ髦行麄鞣ㄖ?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钬撠煴驹旱谋O察工作。
(十一)承辦其他應由??谑行阌^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包括:??谑行阌^人民法院本級。
第二部分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522.74萬元。其中,收入總計3522.74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3522.74萬元;支出總計3522.74萬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87.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1.4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0.6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52.8萬元。
二、關于??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522.7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476.2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員額法官、輔案人員及行政人員工資結構調整,工資總額提高,導致人員經費大幅度增加;二是新增兩個一次性工程項目,審判法庭高低壓配電工程和西秀法庭配套工程;三是2017年增加政法轉移支付資金55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類)支出2987.86萬元,占84.8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61.43萬元,占7.4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0.65萬元,占3.42%;住房保障(類)支出152.8萬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法院(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1551.9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19.93萬元,主要是員額法官、輔案人員及行政人員工資結構調整,工資總額提高,導致人員經費大幅度增加。
2.公共安全(類)法院(款)案件審判(項)2017年預算數為208.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61萬元,主要是2016年支出進度不達標,適當減少預算金額,提高財政資金利用率。
3.公共安全(類)法院(款)案件執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3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0萬元,主要是執行案件數量增加,跨省執行案件占比不斷提高,導致案件執行費用提高。
4.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兩庭”建設(項)2017年預算數為293.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73.8萬元,主要是新增兩個一次性工程項目,一是審判法庭高低壓配電工程,資金預算100萬元,二是西秀法庭配套工程,資金預算193.8萬元,合計金額293.8萬元。
5.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903.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60.1萬元,主要是2017年增加政法轉移支付資金558萬元。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90.6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經費自2016年下半年開始不再由我院保障,而是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障。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234.7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34.71萬元,主要是養老保險改革,員額法官、輔案人員及行政人員工資改革,工資總量大幅度提高。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17年預算數為25.6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5.65萬元,主要是2016年底我院一名退休干部去世,故有一人死亡撫恤。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1.0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22萬元,主要是撫恤金基數調高導致撫恤預算增加。
1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7年預算數為34.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6.38萬元,主要是員額法官、輔案人員及行政人員工資改革,工資總量大幅度提高,同時帶動相應保險支出預算增加。
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7年預算數為86.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86.25萬元,主要是員額法官、輔案人員及行政人員工資改革,工資總量大幅度提高,同時帶動相應醫療補助支出預算增加。
12.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152.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0.82萬元,主要是員額法官、輔案人員及行政人員工資改革,工資總量大幅度提高,同時帶動相應住房公積金支出預算增加。
三、關于??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2086.8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848.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238.7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國內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四、??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8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2017年本院無出國計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3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1.81%。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加強了公務車輛運行管理,提高了公務車輛利用率。
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五、關于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關于??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收支總預算3522.74萬元。
七、關于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預算3522.74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3522.74萬元,占100%。
八、關于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預算3522.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84萬元,占59.24%;項目支出1435.9萬元,占40.76%。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谑行阌^人民法院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238.72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谑行阌^人民法院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9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93.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谑行阌^人民法院本級共有車輛2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7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6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353.9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公共安全(類):指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類)法院(款)行政運行(項):指人民法院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類)法院(款)案件審判(項):指反映人民法院對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活動的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類)法院(款)案件執行(項):指反映人民法院對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執行活動和對各種非訴執行活動的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兩庭建設”(項):指反映人民法院案件審判大樓和派出法庭建設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公共安全支出。
十九、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指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二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二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是指干部去世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死亡撫恤支出。
二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是除上述項目以外(義務兵優待、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死亡撫恤、傷殘撫恤、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其他用于優撫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指反映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二十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二十七、住房保障(類):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十二、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谑行阌^人民法院2017年預算公開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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