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省科協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一)根據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中國科協部署,向省科協全委會及其常委會提出各階段全省科協工作的方針和任務的建議,并制定貫徹落實計劃和措施。
(二)組織科技工作者參政議政、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參與科技政策和法規的制定,在民主監督和國家事務的政治協商中發揮作用。
(三)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教育活動。
(四)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進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五)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承擔全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評定工作,促進人才成長。
(六)開展科技咨詢服務,推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經濟建設服務。
(七)開展國際和港、澳、臺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科技與經濟發展。
(八)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聲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服務。
(九)根據《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履行對所屬全省性學會(協會、研究會、促進會)的管理;對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工程技術及其相關科學組建的全省性學術性和科普性學會進行審核。
(十)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進行政策引導,對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考核、聘任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檢查、指導各市縣(區)科協的工作。
(十二)承擔省委、省政府和中國科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省科協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本級
2.海南省科技活動中心
3.海南省農村致富技術函授大學
第二部門 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科學技術協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省科協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省科協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458.70萬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2458.7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年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包括科學技術支出2218.3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2.6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9.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8.63萬元。
二、關于省科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省科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458.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72.89萬元,主要是用于科學技術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2218.30萬元,占90.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2.68萬元,占5.4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9.09萬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78.63萬元,占3.2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機構運行2017年預算數為848.2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62.61萬元,主要是財政預算項目清理整合調整導致。
2. 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科普活動2017年預算數為666.1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29.1萬元,主要是財政預算項目清理整合調整導致。
3. 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學術交流活動340.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4.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其他科學技術普及支出364.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0萬元,主要是財政預算項目清理整合調整導致。
5. 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114.3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4.85萬元,主要是工資改革。
6. 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17.5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6.18萬元,主要是人員退休。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撫恤其他優撫支出0.7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15萬元,主要是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
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19.6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42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整。
9.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9.4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11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整。
10. 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積金77.3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88萬元,主要是人員退休。
11. 住房保障住房改革購房補貼1.2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03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級別調整。
三、關于省科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省科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1088.6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08.9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
公用經費179.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國內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四、省科協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省科協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0.09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5.5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出國任務減少。根據省科協2017年工作計劃,擬安排出國(境)團組1次,出國(境)2人。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1.參加中國旅美科技協會成立25周年年會團組:目的地為美國,人數為2人,天數為5天,主要任務為一是參加2017年美國創新創業與合作發展高峰論壇暨中國旅美科技協會成立25周年年會;二是與中國旅美科技協會紐約分會和華盛頓分會商討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項目合作事宜;三是推動海口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與中國旅美科技協會專家簽訂的合作框架協議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3.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3.59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44.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單位車輛數減少。省科協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6輛。
公務接待費1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8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2017年預計國內公務接待7批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8人。
五、關于省科協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省科協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六、關于省科協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省科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經費撥款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支出包括: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科協2017年收支總預算2458.70萬元。
七、關于省科協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省科協2017年收入預算2458.70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2348.10萬元,占95.50%;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110.60萬元,占4.50%。
八、關于省科協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省科協2017年支出預算2458.7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60萬元,占44.28%;項目支出1370.10萬元,占55.72%。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省科協本級、海南省科技活動中心、海南省農村致富技術函授大學等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79.63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省科協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72.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70.0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科協本級及下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1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2輛、其他用車3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省科協9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370.1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機構運行:指省科協用于科普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科普活動:指省科協用于開展科普活動的支出。
十五、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學術交流活動:指省科協用于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編制學術期刊和學會補助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普及其他科學技術普及支出:指省科協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學技術普及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省科協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八、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省科協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十九、社會保障和就業撫恤其他優撫支出:指其他用于優撫方面的支出。
二十、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二十一、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二十二、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積金: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住房改革購房補貼: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十七、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