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省信訪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省信訪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省信訪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省信訪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的群眾工作路線和中央關于群眾工作、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部署、推動全省群眾工作、信訪工作的開展。
2.調查、收集社情民意,及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3.負責提出重要決策、重大項目信訪評估意見,對涉及民生的重大問題進行直接調查,協調推動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解決。
4.監督檢查涉及群眾利益政策的貫徹落實,對違反群眾工作紀律和信訪工作紀律的黨員干部落實責任追究。
5.組織開展全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問題就地化解在萌芽狀態。
6.指導、考查各市縣、各部門群眾工作、信訪工作開展情況,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獎懲建議;總結推廣群眾工作、信訪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提出使用群眾工作、信訪工作成績突出干部的意見。
7.代表省委、省政府接待群眾來訪,辦理群眾來信、處理網絡信訪,督查督辦重要信訪事項;組織指導領導干部接訪和機關干部下訪工作;負責應由本級政府復查復核信訪事項的辦理,指導全省復查復核業務工作;負責特殊疑難信訪專項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聯系信訪督查專員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省信訪局是隸屬省政府辦公廳的副廳級部門管理機構。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群眾工作處、來訪接待處、辦信與網絡信訪處、督查復核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等。無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 省信訪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省信訪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省信訪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67.44萬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本年收入1367.4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64.96萬元、培訓支出33.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9.5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61萬元。
二、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省信訪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67.4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48.42萬元,主要是工資福利支出增加109.82萬元,博鰲亞洲論壇年會及培訓支出費用增加38.6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64.96萬元,占85.19%;培訓支出33.3萬元,占2.4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萬元,占6.4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9.57萬元,占1.43%;住房保障支出61.61萬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704.53萬元,比上年增加90.93萬元,增長14.82%,主要是工資福利支出和辦公經費增加。
信訪事務(項):指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460.43萬元,比上年增加1.7萬元,增加0.37%。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88萬元,比上年增加12.63萬元,增長16.75%,主要是人員增加,養老保險基數增加。
3.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用于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2017年預算數為19.57萬元,比上年增加1.74萬元,增長9.76%。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經費。2017年預算數為61.61萬元,比上年增加8.12萬元,增長15.18%。
三、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省信訪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為873.7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54.6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等;
公用經費219.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四、省信訪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省信訪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90.6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18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的2017年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組1次,出國(境)2人。出國(境)團組主要包括:公民申訴制度團組,目的地為英、法、美等國,具體安排根據國家信訪局工作實際情況確定,主要任務是了解發達國家公民申訴制度,改革我省群眾、信訪工作制度。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6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60.6萬元),較上年預算下降1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公務用車運行減少。
公務接待費12萬元,計劃主要用于中央有關機關調研督導活動、兄弟省市信訪部門調研交流及信訪事項協調處理。較上年預算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的有關要求,減少接待任務,壓縮接待費用。
五、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省信訪局2017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原則,省信訪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均為經費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培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總預算1367.44萬元。
七、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省信訪局2017年收入預算1367.44萬元,全部為經費撥款收入。
八、關于省信訪局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省信訪局2017年支出預算1367.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73.71萬元,占63.89%;項目支出493.73萬元,占36.11%。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省信訪局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213.87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省信訪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根據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省信訪局車改實施方案的審核意見,省信訪局保留正職領導崗位工作用車、機要應急用車及應急特種專業技術車輛共8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1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省信訪局3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458.73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經費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安排給單位,且不與單位征收任務掛鉤的資金。
二、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政府權力,利用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四、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六、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國庫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七、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八、罰沒收入:指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罰金)、沒收款、贓物的變價款收入。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
十、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指有償轉讓國有資源(資產)使用費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單位自有資金:除財政部門安排和單位征收、收取的資金外,單位自身獲得的資金。
十二、收回存量資金:指財政部門從按規定收回的存量資金中安排給單位使用的財政性資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