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補助資金補助標準:不低于100元/人/月。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我省在中央基礎標準上提高省級標準,國家基礎標準部分所需經費中央與地方按6:4分擔,省級標準扣除中央負擔部分,省與市縣按7:3分擔。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補助資金
1.自2024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補助標準780元/人/月。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我省在中央基礎標準上提高省級標準,國家基礎標準部分所需經費中央與地方按6:4分擔,省級標準扣除中央負擔部分,省與市縣按7:3分擔。
2.自2024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補助標準650元/人/月。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我省在中央基礎標準上提高省級標準,國家基礎標準部分所需經費中央與地方按6:4分擔,省級標準扣除中央負擔部分,省與市縣按7:3分擔。
3.自2024年1月1日起,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補助標準為:三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650元/人/月;二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720元/人/月;一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780元/人/月。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我省在中央基礎標準上提高省級標準,國家基礎標準部分所需經費中央與地方按6:4分擔,省級標準扣除中央負擔部分,省與市縣按7:3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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