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設立“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揮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二是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試點范圍,支持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機構發債融資,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社?;饡⒈kU資金、理財公司、信托公司等參與創業投資。三是優化國有創業投資考核評價機制。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有資本出資、考核、容錯和退出的政策機制,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周期進行考核。四是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渠道。進一步優化區域性股權市場私募股權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開展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實物分配股票試點,鼓勵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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